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命周期管理,保证药品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《药品数据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于2017年10月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药品化妆品监管司)。 附件:药品数据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.docx |
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《药品数据管理规范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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